尊貴的“古爾邦節”又稱宰牲節或忠孝節,是全世界穆斯林一年一度的盛大節日,時間是伊曆十二月十日,“古爾邦”意為“接近、獻祭”,是接近真主尋求真主喜悅和寬恕的一種方式,一種功課。早在人類的祖先阿丹聖人時期,就有這種功課。
“古蘭經”第五章二十七節中提到:“你(穆聖)當如實的對他們講述阿丹的兩個兒子的故事。當時他們倆各獻一件供物,這個(哈畢勒)的供物被接受了,那個(噶畢勒)的供物沒被接受,那個說:‘我必殺你。’這個說:‘真主只接受敬畏者的供物’”。
兄弟倆因婚姻問題發生了糾紛,於是向真主獻祭,求真主接受,並滿足自己的願望,結果真主接受了哈畢勒的獻祭。
古爾邦節宰牲起源于古代聖祖伊蔔拉欣——真主的摯友,他獨尊真主並無比忠誠,慷慨大方,常以大量牛、羊、駱駝作為犧牲獻禮,賑濟貧民,無客人陪同決不吃飯。人們對他無私的虔誠行為大惑不解,就問他為什麼如此慷慨,他回答說:“我的生命、財產都是我的養主賜予的,我是主的財產的管理者,我要把它用於主所需要的道路中去。我年已花甲,仍無子孫,若真主賜我一愛子,如真主意欲我以愛子做犧牲,決不痛惜。”
後來,真主賜給他一愛子,名叫伊斯瑪儀來。真主為了考驗他的忠誠,幾次在夢境中默示他履行諾言。當他明白了這是主的命令時,他當即帶著兒子去麥加城外的米納山谷,準備宰愛子以示對真主的忠誠。途中,惡魔‘易卜劣斯’幾次出現,教唆伊斯瑪儀來抗命和逃走,伊斯瑪儀來拒絕惡魔的誘惑,憤怒的抓起石塊擊向惡魔。到米納山谷後,聖人向自己的愛子說明原委,伊斯瑪儀來說:“我的父親啊!請你執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真主意欲,你將發現我是堅忍的。”於是便順從地躺在地上,遵從主命和其父的善舉。
這時天仙個個肝腸寸斷,心靈驚悸,他們大聲向真主發出呼籲:“我們的養主啊!你憐憫這位虔誠的老翁,贖救這個寶貝小孩吧!”當伊蔔拉欣把刀對準兒子的喉嚨用刀砍下去的時候,真主已退去了刀刃,這時,天使‘哲不萊依萊’奉真主之命降臨,從樂園中送來一隻黑頭羝羊以代替犧牲。真主默示:“伊不拉欣啊!你確已證實那個夢了。我必定要這樣報酬行善的人們。這確是明顯的考驗。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我使他的令名,永存于後代,祝福伊不拉欣平安!我要這樣報酬行善者。”(37:104—110)
他們經受了各種磨難和考驗後,真主使伊斯瑪儀來容獲“聖品”之位,使其父容獲真主“摯友”之譽,並任命為人類的“伊瑪目”。
事過四千多年了,但他們父子對真主的真誠、敬畏和為主犧牲精神,激勵著全世界穆斯林。每年“古爾邦”節我們虔誠的獻牲和宣講這一感人的“跟隨”,學習伊聖父子對真主的忠誠和絕對服從的精神、為主奉獻的高尚情操,以追求真主的喜悅。真主說:“伊不拉欣和他的教生是你們學習的好模範(60:4)”。
宰牲節的有關教律
宰牲節(‘Id al-Adha)又名古爾邦節(‘Id al-Qurban)或小爾德(al-‘Id al-Saghir,),它源于伊斯蘭古代先知伊卜拉欣的一個夢境,安拉在夢中啟示他,要他宰了自已的兒子伊斯瑪易獻給安拉。古蘭:“他說:‘我的小子啊!我確已夢見我宰你為犧牲。你考慮一下!你究竟有什麼意見?’他說:‘我的父親啊!請你執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安拉意欲,你將發現我是堅忍的。’他們倆既已順服安拉,而他使他的兒子側臥著。我(安拉)喊叫說:‘伊蔔拉欣啊!你確已證實那個夢了。’我必定要這樣報酬行善的人們。這確是明顯的考驗。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37:102-106)
為紀念這一重大的歷史事件,感贊安拉用一隻羊代替了伊斯瑪易而宰牲,穆聖於遷徙的第二年(西元633年)將每年伊曆12月10日定為宰牲節,並將宰牲列為朝覲功課之一。因此教法規定,經濟條件寬裕的成年穆斯林每年都要宰牲,時間在伊曆12月10日-12日。一個人宰一隻羊,七個人可合宰一峰駝或一頭牛。獻牲者可以吃宰牲肉,為安拉宰牲僅以傾血為准,以此接受安拉對人們的考驗。
一:宰牲的時間
宰牲的時間由白拉烏傳述:“我聽穆聖在宰牲節的宣講中說:‘在這一天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禮拜,然後我們回家,我們宰牲。誰這樣做了,他就遵循了聖行。誰在會禮拜前宰牲,那僅僅是為了讓家人吃而宰的肉,並非獻牲。’艾蔔·布林岱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在會禮前宰了牲,我還有一隻不足兩周歲的山羊。’穆聖說:‘你就用這一隻代而宰之吧。除你之外決不允許。’”(《布哈裏聖訓實錄》)
伊斯蘭教法“﹐在這三天內許可屠宰牲畜﹐舉意為真主奉獻。 屠宰的牲畜只限于羊﹑牛和駱駝。 屠宰的時間必須在節日會禮之後﹐先知穆聖說﹕“誰要在禮拜之前屠宰犧牲﹐就讓他懺悔吧﹗”最佳屠宰犧牲的時間是在爾德會禮之後。 先知穆聖說﹕“會禮之前的屠宰是為自己食用﹐而在會禮之後的屠宰是舉意為真主做的完美犧牲﹐完成了穆斯林的傳統聖行。” 最佳的日子是宰牲節的當天﹐也許可推遲到第二天和第三天﹐因為這三天都屬於“塔什利格節期”。
由白拉烏傳述:“我聽穆聖在宰牲節的宣講中說:‘在這一天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禮拜,然後我們回家,我們宰牲。誰這樣做了,他就遵循了聖行。誰在會禮拜前宰牲,那僅僅是為了讓家人吃而宰的肉,並非獻牲。’艾蔔·布林岱說:‘安拉的使者啊!我在會禮前宰了牲,我還有一隻不足兩周歲的山羊。’穆聖說:‘你就用這一隻代而宰之吧。除你之外決不允許。’”(《布哈裏聖訓實錄》)
注釋:1、按照穆聖的方式,宰牲節這一天,首先要禮節日的會禮,然後回家宰牲。然而,各大法學家對此的理解有所不同。馬里克主張在會禮、會禮的胡圖白和伊瑪目宰牲之後。其證據為紮比爾傳:“穆聖在麥迪那禮宰牲節的會禮,一夥人提前宰牲,因為他們以為穆聖已宰過牲了,然而穆聖命令他們重新宰牲。”沙斐爾主張,太陽東升後,大約禮兩拜會禮和兩段胡圖白的時間,即可宰牲,即使實際上尚未舉行會禮也罷。艾哈邁德和眾學者主張宰牲的第一時間為會禮後。
2、不許用不滿一周歲的小羊宰牲,先知允許艾卜·布林岱這樣做是因為他已宰過一次牲了,這是一種特許。
二:親自宰牲
由艾奈斯傳述:“穆聖用兩只有抵角的黑白色相間的公綿羊宰牲,他親手宰了它。宰牲時它念了太思米和大贊詞,並用一隻腳踩住羊的面頰。”(《布哈裏聖訓實錄》)
注釋:
1、穆聖身邊的帥哈白不計其數,個個身強體壯,隨時隨地願意為穆聖效勞。但宰牲屬於一項個人的義務,是安拉對僕人身心的考驗,安拉只接受僕人對他的一片忠誠,而不是宰牲所獻的肉,所以,穆聖為取悅安拉親自宰牲。
2、為安拉獻牲用的牲畜中,最好的屬公綿羊,山羊次之,然後是其他的牲畜,因為穆聖宰牲時首選公綿羊。
3、安拉說:“它們排列成行的時候,你們應當為屠宰他們而紀念安拉之名。”(22:36)宰牲時應念大贊詞即太克比爾(Takbir,意為安拉至大),先念太思米(Tasmiyah意為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名)後念大贊詞為可嘉。伊斯蘭復興之前的阿拉伯社會,多神崇拜、偶像崇拜異常盛行,惡風陋習氾濫成災,人們在為偶像宰牲時要以偶像的名義而宰。如“奉拉特之名”、“奉歐紮之名”等。伊斯蘭復興之後以“一切不受拜,唯有安拉”的一神思想取代了所有的多神崇拜,並要求穆斯林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認主獨一,拜主獨一。
最佳的選擇是舉意宰牲的人親自下刀﹔也許可委託別人代替下刀屠宰。
三: 牲畜的年齡
如果用羊做犧牲﹐一個家庭只許可屠宰一頭母羊﹐年齡在一歲以上者為佳選﹔山羊也應滿了一歲﹐進入第二年時﹔用駱駝做犧牲﹐最佳年齡是五歲之後﹐六歲時﹔牛的最佳犧牲年齡是兩歲﹐進入三歲階段。 先知穆聖說﹕“不要屠宰老邁的牲畜做犧牲﹐萬不得已時﹐可以屠宰六個月以上的母羊。”《穆斯林聖訓集》
四:樣貌不全者不宰
用作犧牲的牲畜必須健康完美﹐獨眼﹑拐腿﹑傷角和消瘦有病者為四不全。 先知穆聖說﹕“凡有這四種殘疾的牲畜不許可用作犧牲﹐獨眼與拐腿者必曾受傷﹐消瘦無肉者必有疾病。”
五:牲畜須健康
用作犧牲的牲畜最佳的選擇是﹕一歲以上的公羊(綿羊)﹐健康無恙﹐有雄壯的雙角﹐毛白色﹐有黑斑(眼睛或腿上)。 根據聖妻阿依莎的傳述﹐“高貴的先知選擇了一頭有雙角的公羊作犧牲﹐那頭羊身上有黑斑﹐精神抖擻﹐威風凜凜。”
六:吃宰牲肉的期限
由伊本·歐麥爾傳述,穆聖曾講:“宰牲之肉,你們只能吃三天。”(《布哈裏聖訓實錄》)
由賽來瑪傳述,穆聖說:“你們中誰宰了牲,只要家中還有食物,就不要放到第三天早晨。”到第二年來臨時,他們說:“安拉的使者啊!今年我們還要像去年那樣做嗎?”穆聖說:“你們吃吧!你們招待別人吧!還可以儲藏。去年是因為大家都饑餓困難,所以我要你們以此幫助他人。”(《布哈裏聖訓實錄》)
注釋:
1、這兩段聖訓分別記載了穆聖在兩次宰牲節中對宰牲肉的處理方式。第一段聖訓要求人們三天內要把宰牲肉吃完,這與當時人們的生活水準有關。當時很多人處於饑餓狀態,穆聖鼓勵宰牲的人,以宰牲肉來幫助沒有宰牲的人。由阿依舍傳述:“我們原來把一部分宰牲肉用鹽醃起來。在麥迪那我們將它送給穆聖時,穆聖說:‘宰牲之肉,你們只能吃三天。’但這不是絕對的禁止,而是要宰牲者將一部分肉送給需要者吃。安拉至知。”(《布哈裏聖訓實錄》)第二段聖訓,也就是第二年的宰牲節,穆聖則允許人們自已吃,用來款待他人,還可以儲蓄一部分,並說明去年那樣做的原因是人們普遍饑餓。
2、穆聖在第二段聖訓中,把宰牲肉分為三份:一份自己吃,一份用來款待他人,一份儲備留用。安拉說:“你們可吃那些牲畜的肉,並且應當用來款待困苦的和貧窮的人。”(22:28)
七:合理的分配
屠宰的肉應當分為三份﹕自家留用一份﹐向窮苦人施捨一份﹐饋贈給親友一份。 也許可全部向窮苦人施捨﹐如果不是全部施捨﹐家中可以存放一些﹐以後食用。 先知穆聖說﹕“(犧牲的肉)可以自食﹐可以儲存﹐可以施捨。”
八:禁止向安拉以外的獻牲
艾布·胡萊勒聽穆對說:“再無‘法熱爾’,再無‘阿替賴’。”“法熱爾”是羊或駱駝第一胎所生的牲畜,他們曾宰此牲畜向偶像獻牲。(《布哈裏聖訓實錄》)
注釋:
1、此段聖訓敍述的是伊斯蘭復興之前蒙昧時期的情景,當時的阿拉伯社會盛行偶像崇拜,他們也有獻牲的習俗,他們分別為各自崇拜的偶像獻牲,形式各式各樣,五花八門。此段聖訓中所提到的“法熱爾”和“阿替賴”就是他們用以獻牲的牲畜的名稱。
“法熱爾”指一個人擁有100峰駱駝後,出生的第一峰駝,要把它宰殺獻祭。“阿替賴”指阿拉伯太陰曆每年7月上旬為偶像獻祭的駱駝。
2、伊斯蘭復興後,穆聖向人們宣揚了認主獨一的思想,禁止多神崇拜,舉伴安拉。所以,既日起不許再有“法熱爾”和“阿替賴”的出現。安拉說:“你應當為你的主而禮拜,並宰犧牲。”(108:2),伊斯蘭禁止舉伴安拉的同時也禁止一切與舉伴有關的行為。
3、伊斯蘭所規定的獻牲,與蒙昧時期的獻牲的另一個不同點,就是穆斯林用以獻牲的肉自己可以享用,也可以用它來款待客人,因為安拉是無求的,他只接受僕人的一片忠誠之心。安拉說:“它們的肉和血,都不能達到安拉,但你們的虔誠,能達到他。”(22:37)而蒙昧時期的獻牲肉則是禁止食用的。
八:勞動者的報酬
宰牲節的犧牲不能當作報酬工資送給參加勞動者或屠夫。 大賢阿裏說﹕“真主的使者命令我看守好這些(屠宰的)駱駝﹐可以把肉﹑皮和鞍子施捨給窮苦人﹐但這些東西不能給屠宰的人。 先知穆聖說﹕‘把我們家中物送給他(當作勞動報酬)。’”
九:宰牲的意義
A-- 在犧牲奉獻日為真主宰牲是真主的奴僕向他的主表示敬畏和接近。 《古蘭經》說﹕“你(穆罕默德)說﹕‘我的禮拜﹑我的犧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確都是為真主 ----- 全世界的主。 他絕無夥伴﹐我只奉到這個命令﹐我是首先順服的人。’”(6﹕163-164)
B-- 宰牲節是提醒信士們永志不忘先知易卜拉欣順從真主命令的偉大傳統﹐真主因此賜福予他和他的後代子孫。 真主在夢中啟示先知易卜拉欣父子﹐要其父把愛子向真主作犧牲﹐他們服從了﹐但真主派遣天使用一頭羝羊更換了他的兒子。 這是一個認主獨一﹑服從真主命令的傳統﹐在伊斯蘭正道恢復之後﹐成為每年慣例的傳統節日。 這個事件生動地記載在尊貴的《古蘭經》中(37﹕102-113)﹐真主在其中說﹕“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 我使他的令名﹐永存于後代。 ‘祝易卜拉欣平安﹗’ 我要這樣報酬行善者。”
C-- 用宰牲節的吉祥肉使家人﹑親屬和貧苦人分享一次口福。 把宰牲節牲畜的肉分成三份﹐分別留作家用﹑饋贈親友和贈送給貧窮的人家﹐使大家都獲得真主的恩典。
D-- 真主為人類的福祉造化並且馴服許多牲畜﹐使它們成為人類的勞力﹑交通工具和享用它們的肉食。 真主在《古蘭經》中啟示說﹕“它們對於你們有許多用處……﹐你們可以吃它們的肉﹐並應當用來款待知足的貧民和乞討的貧民。 我為你們這樣制服它們﹐以便你們感謝。” (22﹕36)
九 :互相祝福:
穆斯林相見﹐以“爾德節吉祥﹗”(爾德.穆巴拉克)互相互相祝賀。還可以說求按拉接受我們的善功和你們的善功.
十﹑節日可佳的行為
根據聖訓(先知穆聖的指導)和聖行(先知穆聖的示範行為)﹐節日的禮儀類似﹐包括以下:
1、黎明前起床。
2﹑作晨禮。
3﹑為參加節日活動在家中做各種準備。
4﹑晨禮之後做大淨﹐舉意為爾德節全身沐浴。
5﹑刷牙、用香料.
6﹑穿上最好的衣服﹐如無新衣﹐選家中最乾淨的衣服穿上。
7﹑儘早離開家去會禮的場所。
8﹑在走向禮拜地點的路上﹐口中持續念頌贊主贊聖詞﹐直到禮拜開始。
9﹑禮拜結束後﹐返回家時走另一條路。
十一:會禮禮拜:
節日的最突出共同點是集體大會禮﹐稱作“節日禮拜”﹐屬於“當然”的性質﹐不如日常“主命”拜功那樣必須﹐一般在全市最大清真寺或郊外露天空地舉行。根據歷史記載﹐先知穆聖在世時﹐穆聖鼓勵穆斯林全家男女老幼都在一大早趕到聚會禮拜的空地﹐由穆聖親自領拜。 禮拜之後﹐穆聖給大家講臥爾茲﹐臥爾茲之後禮儀正式結束﹐眾人互相擁抱和互致祝賀詞﹐給兒童贈送禮品﹐培養穆斯林下一代的穩麥感情。節日禮拜只有兩個單元的禮拜儀式﹐跟隨伊瑪目集體一致叩拜﹐其中比平常拜功增加六次大贊詞(真主至大)﹐也有教法學家堅持應增加十三次大贊詞。禮拜在先﹐臥爾茲在後。 節日禮拜很簡短﹐臥爾茲也很短﹐但必須突出最重要的內容﹐每年兩次重申每個穆斯林對真主敬拜的天命責任﹐然後是對家庭與社會的責任﹐勸人行善﹐止人作惡﹐維護穆斯林社會團結與互助的精神﹐共同努力創建和諧與穩定的社會。
乞求偉大的按拉饒恕我們的罪過接受我們善功!爾德·穆巴拉克!
發佈: 2008-11-27作者: webmaster 來源: 伊斯蘭之光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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